遗嘱起草
根据个人及家庭情况拟订遗嘱,并考虑受益人、遗嘱执行人及资产安排。
遗嘱规划、遗嘱认证、无遗嘱继承、遗产管理及争议解决。
我们就遗嘱、遗产管理及继承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。
根据个人及家庭情况拟订遗嘱,并考虑受益人、遗嘱执行人及资产安排。
审阅现有遗嘱,协助处理婚姻、离婚、子女或财产变化后的更新需求。
向遗嘱执行人解释职责、遗产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义务。
协助准备及提交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遗嘱认证申请。
当死者没有有效遗嘱时,协助分析继承资格及申请遗产管理书。
协助确认遗产资产、负债及适当的遗产分配步骤。
就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提出或应对遗产家庭供养请求提供意见。
处理遗嘱能力、不当影响、遗嘱解释及遗产管理相关争议。
协助识别涉及海外财产或海外死亡证明的遗产事务及额外证明要求。
向遗产受益人解释其权利、信息披露及遗产管理过程。
以上为一般法律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实际服务范围须根据个案确定。
Herald Legal(Wang Lawyers Pty Ltd)为悉尼及新南威尔士州客户提供中英文遗嘱、遗产管理及继承纠纷法律服务。律所负责人王刚律师(William Gang Wang)协助客户了解遗嘱安排、遗嘱认证(Probate)、遗产管理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、家庭供养申请及涉及海外文件的遗产程序。具体服务须经利益冲突检查及正式接受委托。
遗嘱认证是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授予遗嘱执行人的法院文件,使其在适当情况下能够依法收集资产、清偿债务并按遗嘱分配遗产。是否需要取得认证,须考虑财产种类、登记方式及相关机构要求;并非每笔遗产都一定需要 Probate。
根据新州最高法院公布的程序,通常应在死亡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。若超过六个月,并非当然丧失申请资格,但需要向法院解释延误原因。申请前通常还涉及公布拟申请通知、整理死亡及遗嘱文件、确定遗产资产等步骤。
没有有效遗嘱时,可能需要申请遗产管理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,继承权依新州无遗嘱继承规则及家庭关系、子女情况等事实确定。配偶、事实伴侣、子女及其他亲属的权益不能仅凭亲属称谓判断;部分资产(例如某些共有产权或养老金给付)也可能不属于通常意义的遗产。
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,可能提出家庭供养申请(Family Provision Claim)。新州此类申请通常须在死亡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,但是否可申请、是否存在特别情况及是否允许逾期申请均须具体评估。遗嘱有效性争议与家庭供养申请属于不同法律问题。
跨境遗产可能涉及境外死亡证明、翻译及认证要求、遗产所在法域的继承规则,以及是否需要取得或重新确认法院授予的遗产管理权限。应先确定资产所在地、死者居住及家庭情况,再判断适用程序,不宜假定一份澳洲 Probate 可自动处理所有海外资产。
可先整理现有遗嘱及补充遗嘱、死亡证明、遗产相关资产与债务清单、死者家庭成员及关系信息,以及已收到的法院或金融机构文件。请勿通过公开评论或不安全的方式提交敏感资料。
悉尼办公室:Suite 706, 368 Sussex Street, Sydney NSW 2000。电话:(02) 9283 8098;联系 Herald Legal。
官方程序资料:新州最高法院—Probate · 新州最高法院—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· NSW Government—遗产执行人指南。以上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。